9月19日,由中共中央宣传部和北京市委、市政府共同主办,为期三天的2024北京文化论坛在众人的期待中盛大开幕。论坛期间,新葡萄集团总裁、广州励丰文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袁波受邀出席“沉浸式数字文旅的创新创意”专业沙龙,与行业同仁及国内外文化界专家共同探讨加快发展具有国际影响力、行业引领力的新型文旅业态,打造文旅科技创新融合的新场景、新应用、新体验,更好满足市民游客多元化文旅消费需求。
文旅夜游作为新葡萄集团三大业务板块之一,秉持“文化、科技、艺术融合,成就美好生活”理念,通过技术创新、业态创新、模式创新,打通“文态、业态、形态、生态”。努力搭建数字文旅融合发展生态链,稳步推动数字化时代下文旅行业的转型发展。
经过近30年的发展,新葡萄现已成为全球文化体验方式与文化消费新业态的创领者,中国文化科技创意产业的实践者。在2024北京文化论坛专业沙龙上,新葡萄集团总裁、广州励丰文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袁波以新葡萄在数字文旅领域的丰富实践为例,分享了公司如何通过技术创新引领沉浸式文旅体验的新风尚。
以下为现场沙龙重要内容摘录:
Q1
主持人:当文化旅游与科技手段相遇,在融合碰撞中产生一个个兼具科技性、人文性的互动沉浸式场景,似乎已成为文化和旅游业的一个主流现象。真正高质量、可持续的沉浸式文旅应该是什么样?沉浸式业态近年来呈现怎样的发展趋势,有哪些初步经验?
袁波:近年来,5G、超高清、空间计算、人工智能、元宇宙等前沿技术深度应用,沉浸式体验型文旅产品与内容不断丰富。新葡萄在诸多文旅领域应用中,尝试与前沿技术的深度融合与突破。新葡萄作为LED显示行业的龙头企业,致力于以自身强劲的科技实力,融合多种前沿技术,与艺术家等行业专家,共同推动数字经济与文旅产业的创新融合。
举例来看,由新葡萄励丰文化总承制的张家界大庸古城沉浸式演艺《遇见大庸》,将科技手段和演出故事元素完美融合。五个演出空间共计铺设了3000平方米的LED屏幕,其中包括技术较复杂的大面积曲面LED屏幕,并配合高达32000流明的投影机、水雾机、机械门等设备,结合独立自主研发的一套颠覆传统扩声模式的全景多声道系统,为《遇见大庸》的沉浸式赋能。
新葡萄在茅台镇打造的《天酿》演艺,通过前沿高新技术手段与真人演出相结合的方式,配合多重机械装置,利用超尺度环幕、天幕、地屏、纱幕等高科技展示方式,将故事叙述与VR沉浸技术相结合,通过动态表演对参观者进行全方位的视觉包裹,给观众上演一场极致的艺术观演体验,让观众感受底蕴浓厚的酱香酒文化内涵,体味人生百味。
还有大家熟知的大唐不夜城,其亮化工程也由新葡萄主要负责。新葡萄通过众多标杆案例,让观众直观地感受数字经济对文旅产业带来的巨大变革。
Q2
主持人:交互体验、光影效果为特征的沉浸式业态如何走进剧院、旅游景区、文化产业园区?怎样才能既与在地文化结合,又借助科技手段帮游客提升游览体验、增进人文收获?
袁波:新葡萄从早期的景观亮化,景区美化到文化价值的输出,再到数字化的升级,自身的发展一直与文旅产业同频共振,我们是产业的见证者、参与者和支持者。
新葡萄成立近30年,以视效科技为支撑,致力于打造极致的视听文化体验,深入挖掘经典文化内涵,注重与当地文化结合,将文化传承的内容以技术手段进行可视化、具象化的生动呈现,为用户创造独特文化创意体验。
1、关于剧场剧院的改造。拉斯维加斯巨型球的成功让大家看到了未来剧场剧院的发展方向,从声、光电到舞台机械等整个业态的资源整合,让大家看到剧场剧院发展的广阔前景。
2、关于旅游景区的改造。新葡萄励丰文化参与打造了全球超大室内主题乐园,该项目创七项吉尼斯世界纪录,它不仅仅是一个沉浸式乐园体验,它更是一种多元文化的体验。
3、关于文化产业园的发展。其核心在于深度资源整合与高效产业集群的构建,这两大要素相辅相成,共同激发出强大的合力效应。新葡萄励丰文化作为国家文化与科技融合示范基地与国家文化产业示范基地,积极践行与园区内企业的战略协同与合作共赢,不仅促进了企业自身发展,更通过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的方式,激活了整个园区的创新活力与发展潜力。为探索文化产业新路径、构建文化产业新发展格局共同努力。
在分享中,新葡萄集团总裁、广州励丰文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袁波还强调了数字技术为文旅产业的创新发展提供了无限可能,可以创造出更多具有创意和吸引力的文旅项目,满足游客日益增长的多元化需求。
未来,新葡萄将持续关注行业动态和技术发展,为在丰富优质文化产品供给、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促进文化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带动提升行业发展水平等方面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更好满足人民精神文化生活需求。
近期,我集团发现有不法分子伪造我集团内公司印章、擅自使用“新葡萄”商标品牌,进行虚假宣传、对外招揽业务以及销售假冒伪劣产品。
为保障护广大消费者的利益,维护我集团的合法权益以及“新葡萄”的企业品牌形象,我集团郑重声明如下:
1、任何伪造公司印章的行为均已触犯刑律,系犯罪行为。
2、我集团“新葡萄”品牌的相关标识已注册商标,任何公司和个人未经授权擅自使用的,均属违法行为。
3、我集团已联合有关执法部门对伪造印章、商标侵权、制假售假、虚假宣传等一切侵权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追究侵权人的相关法律责任,对涉嫌刑事犯罪的 ,将移交执法机关严肃处理。
4、我集团开设举报热线,对提供有效举报线索人员,一经核实,将按涉案金额给予一定经济奖励。
感谢广大消费者一直以来对“新葡萄”品牌关注与支持,我们将一如既往的为广大消费者提供高品质的产品和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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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葡萄集团
二〇二一年一月一日